鐵路基礎設施的主要內容
鐵路基礎設施包括運輸系統設備包括運輸基礎設備和運輸安全技術設備兩類
運輸基礎設備有線路(路基、橋隧建筑物、軌道)、車站、信號設備、機車、車輛、通信設備等;
運輸安全技術設備包括安全監控設備、檢測設備、自然災害預報與防治設備、事故救援設備等。
鐵路線路維修
鐵路線路維修是指分為綜合維修、經常保養和臨時補修。綜合維修是根據線路變化規律和特點,以全面改善軌道彈性、調整軌道幾何尺寸和更換整修失效零部件為重點,按周期、有計劃地對線路進行綜合修理,以恢復線路完好技術狀態。經常保養是根據線路變化情況,在年度和線路全長范圍內進行的有計劃、有重點的保養,以保持線路質量經常處于均衡狀態。
臨時補修是及時整修超過臨時補修容許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處所的臨時性修理,做到修理時間不過夜,以保證行車的平穩與安全。維修工作由各鐵路局的工務段管理。工務段管轄的營業長度,單線以300?400km為宜,雙線和山區鐵路以250km為宜,有樞紐和編組站,應適當減少管轄的營業長度。工務段下設養路領工區、養路工區和機械化工隊、探傷領工區或工區、路基領工區或工區等等。使用大型養路機械維修作業時,應設置機械化線路維修段,實行修養分開。